環保新聞 |
公司動態 東莞環保驗收監測注意事項
1、東莞環保監測中心站根據局監督科委托監測的企業名單及項目進行監測;
2、一般情況下,廢氣與噪聲一起監測;廢水量不超過500立方米/天時,由監督科會同其他相關科室進行現場驗收并由監測站人員同時采樣;廢水量超過1000立方米/天時,由監督科委托監測站進行連續三天采樣監測;
3、為方便企業,一般在監測現場收取監測費用并開具財政票據,亦可選擇將監測費用匯到本站財務帳號;
4、在監測鍋爐、粉塵、有機廢氣及廚房油煙等項目時,企業須在監測工作開展前按要求做好監測平臺及開監測孔,并在監測孔附近配備220V電源插座;
5、現場監測的工作強度比較大,企業應安排2~3名工人(含1名電工)協助,以方便監測工作的順利進行;
6、企業到監測站辦公室自取監測報告者,以本站開具的財政票據為依據。 相關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