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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新聞 環境信息公開貴在及時
及時公開環境信息是社會進步的體現。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在提高生活品質的同時更加關注周圍的環境,對環境信息的需求越來越高。 我國政府對環境信息公開工作十分重視。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實施始于5年前,在諸多領域呈現出可喜進展。如環保部門日漸重視政府環境信息的發布;民間環保組織和公民申請政府公開環境信息、推動企業公布環境信息的積極性日益提高。但是,在一些地方,政府信息公開不及時仍然經常發生。由于《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與《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都沒有對企業提出公開環境信息的強制要求,在各類信息公開中,企業日常超標、違規、事故記錄公示依然是信息公開的薄弱環節。 各地近年來曾發生一些突發環境事件,有的甚至引發恐慌情緒,信息公開不及時是一個重要原因。謠言止于信息公開。為什么現在一些地方政府和企業面對突發環境事故習慣于掩蓋瞞報,原因在于對事故的處理能力缺乏必要的信心。 筆者認為,各地應向珠三角一些城市學習,信息公開是政府和企業義不容辭的責任。面對可能出現的環境問題,地方政府和企業惟有做到信息及時公開,才會獲得公眾的理解和支持。特別是及時公開城市空氣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結果等信息,不但不會加重公眾的擔心,相反還有利于公眾信心的增強。(作者:吳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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